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落实工作,现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以下简称“跨境电商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