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企业名单;注意|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8号文解读明确小微跨境电商认定标准

西西木科技-专业的shopify liquid开发机构-前端JS丨react后端丨API接口丨shopify plus外贸独立站

《政策问答》解答了市场普遍关心的五个问题。

文字| 雨果网

编辑| 博尚

雨果网获悉,近日liquid开发,为提高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通知》外汇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出台12条措施。

今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具体的《政策问答》,回答了市场普遍关心的5个问题,并明确了小微跨境电商20万美元的认定标准。

问题一: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如何落地?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是指“扩大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在前期粤港澳大湾区、上海、浙江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贸易和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区域范围和业务范围。 与上次试点相同,此次扩大试点政策将由各试点分局根据所在地实际需要具体落实,并向社会公布试点条件、程序和管理要求。 符合条件的银行可按规定向外汇局备案试点。 ,开展相关试点服务。

问题二:《通知》第五条中银行、支付机构如何把握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付汇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20万美元的要求?

答:支付机构或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9]29号)办理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 13)可遵循以下原则: 1.对机构当年通过支付机构或银行自有电子商务系统办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情况进行监控。 货物贸易收付汇年度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无需申请“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单” ”。 二是外汇局按月向支付机构和银行通报年内货物贸易收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非上市企业名单。 支付机构和银行可以根据自己的企业客户名单查看上述名单。 并提醒从事货物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客户自名单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单。 未来支付机构、银行可以通过接口等方式与外汇局对接跨境电商企业名单,通过系统实现非上市企业名单的自动传输。

问题三:《通知》第八条规定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等业务报告可以网上办理。 具体指哪些业务报告?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对于“ “贸易信贷业务”、“贸易融资业务”、“转口贸易收支业务”、“结余业务”、“其他特殊交易业务”符合报告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自2020年1月1日起,无论企业业务发生日期与实际报告日期间隔是否超过30天,上述业务报告均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在线办理。上述业务报告的法定报告期限仍按照38号文执行。对于9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付款业务,企业应当自报告之日起30天内报告预计付款信息。货物的进口。

问题四:《通知》第九条放宽出口收入核销开户后,A类企业的离岸转售收入、退汇收入和B/C类企业的货物贸易收入是否仍保留?需要录入出口收入待审核账户吗?

答:《通知》第九条明确,办理货物贸易收入的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开立出口收入待核账户。 本条适用于货物贸易分类结果为A类企业的离岸转售收入和退汇收入,以及B类、C类企业的货物贸易收入。 银行应按照现行规定对上述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查。

问题五:请介绍一下《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登记申请表》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办理确认函》(以下简称企业分支机构登记《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是否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答:企业分支机构按照《通知》第十条规定在“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注册时,相关材料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署。费用以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字为准。

附12条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

一、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扩大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范围。 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上海、浙江试点,支持其他地区优化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审核,取消专项退汇登记,简化试点进口付汇核查等服务。

实施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符合条件、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资信良好的境内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时,可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履行职责”的业务发展原则办理。尽职调查”。 推动服务贸易项下付汇纳税申报电子化,通过信息共享实现银行审核电子化。

2.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境内股权投资限制

在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可以依法依规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基础上,非投资性外资企业-允许投资企业在不违反现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境内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依法以资本进行境内股权投资。

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以原币划转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的,被投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接受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开立资本账户接收资金。 账户内无需登记货币投资; 非投资性外国投资者 投资企业以资本金结算方式进行境内股权投资的跨境电商企业名单;注意|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8号文解读明确小微跨境电商认定标准,被投资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境内再投资接受登记,并开立“资本项目-外汇结付账户”,用于接收境内再投资。相应资金。

三、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

允许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提前向银行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资金使用必须真实合规跨境独立站,符合现行资金要求。 项目收益使用管理规定。 试点银行应遵循业务发展原则,管理和控制试点业务风险。 各地外汇局应加强监测分析和事中事后监管。

四、放宽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和使用限制

取消境内资产清算账户资金结算和使用限制。 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境内股权转让方收到外国投资者股权转让对价时,可凭相关商业登记证直接到银行办理开户、资金汇兑和结汇手续。

放宽境外投资者使用保证金和结汇的限制。 外国投资者从境外汇入或从境内划转的存款,交易完成后可直接用于境内合法投资、支付境内外对价等。 取消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能外汇结算的限制,允许交易完成或违约扣款时保证金直接用外汇结算支付。

五、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付款手续

支付机构或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业务时,每年累计收汇金额或货物贸易支付金额低于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免予在《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目录注册)。 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对免予名录登记的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六、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

取消外债注销登记管理要求,非银行债务人须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 非银行债务人可到其外汇分局(外汇管理部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外债注销登记。 取消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注销登记的时限。

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 试点地区非金融企业可按净资产2倍到当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 非金融企业可在登记额度内自行借用外债资金,直接到银行办理资金汇出和结购汇手续,并按规定办理。 国际收支申报。

7.取消资本项目外汇账户数量限制。

取消“每笔外债最多可开立3个外债专用账户”“每个开户主体原则上只能开立1个境外存款专用账户”“每笔股权转让交易的股权转让方只能开立1个境内外债专用账户”资产变现账户”等限制,相关市场主体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立多个资本项目外汇账户,但相关账户开立数量应当符合审慎监管要求。

八、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

取消企业在辅导期间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业务的要求。 外汇局对指导期内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异常、可疑的企业开展重点监测核查跨境电商企业名单,规范分类管理。

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等业务报告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侧)在线办理,无需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特殊业务与所在地外汇局不一致的除外)贸易实体)。

九、放宽出口收入核销开户

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入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开立出口收入核定账户(以下简称核定账户)。 对于未开立待核查账户的企业,货物贸易收入经银行按现行规定审核后,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 按照现行规定,企业需向外汇局提交账户收入申报表核验的,可免于提交。

10.便利企业分支机构名录登记

企业分支机构必须按照现行企业法人要求申请、变更、注销名录登记手续。 须提供本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复印件,但无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一、推进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

按照风险控制和审慎管理的原则,允许试点地区扩大参与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的主体范围和转让渠道,扩大银行等可对外转让的信贷资产范围。不良资产和贸易融资。

12.允许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

承包工程企业经外汇局登记后,可以在境外开立资金集中管理账户。 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应当遵守境外账户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的收入范围包括境外业主或境内资金划入的相关项目资金,以及同一主体在同一国家(地区)开立的其他境外承包工程账户划入的资金; 支出范围包括转回国内。 工程款、相关境外工程款以及向同一单位在同一国家(或地区)开立的其他境外承包工程账户的资金划转。

西西木科技是shopify官方合作伙伴,通过了Shopify Partner Academy认证,具备多年shopify lic主题开发经验,熟悉Liquid和各项计算机语言。

发表评论